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落实对“三无”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制度,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与监所的无缝对接,
2021年4月16日,崇明区东平镇司法所牵头联合长江派出所及帮教志愿者前往周浦监狱,将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满释放人员刘某顺利接回,并进行临时安置。刘某因赌博还债,将其位于宝山区的房屋变卖还债,后通过房产中介及所谓的“朋友”将户口迁至东平镇前进农场集体户口,属于“空挂户口”,实际在东平镇无住房。刘某父母双亡,无直系亲属投靠,出狱后面临“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由东平镇社区矫正专职干部、帮教志愿者及长江派出所民警组成的帮教小组一同前往周浦监狱将刘某接回前进居委。居委会暂时为刘某提供租住的房子,并为其申请了临时补助;由民警为其重新办理户口本和身份证;司法所向其讲解了国家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的相关政策,并陪同其前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低保手续。帮教小组多方协调、紧密配合,将三无人员刘某妥善安置。
此次以无缝衔接为开端,从源头上筑牢防止脱管漏管的防线;以临时救助为基础,从关键上解决生活困难;并施予人性化、无歧视的关怀,不仅有助于刘某学会感恩,安心生活,踏实做人,更让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为下一步实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
(崇明区帮教协会 宋倩雯)